寶林茶室中毒案死者家屬質疑「醫療疏失」擬提告!北市醫師工會發聲

台北市寶林茶室疑似食物中毒案造成兩人死亡,外傳死者家屬打算提告醫院。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發布聲明,醫療現場需更多體諒,擔憂出現兩敗俱傷局面,呼籲政府衛生單位積極引導家屬採取理性手段。

    

【三立新聞報導】

首例死者為39歲呂姓男子,從事行銷業,22日當天與友人赴往寶林茶室用餐,點了炒粿條等菜色,返家後身體不適,23日呂男赴三重醫院初步治療後出院,怎料,後續症狀惡化,24日凌晨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急診室就醫,經搶救11小時後,仍不幸於當天下午3時許因急性腎衰竭,最終宣告急救無效死亡。

        

對此,死者遺孀近日出面做出指控,強調將對寶林茶室提告,並質疑新北市立三重醫院、北市馬偕醫院,醫療程序有疏失,才導致先生喪命,後續也擬究責提告,為先生討公道。

      

對此,台北馬偕醫院回應指出,本院對病人善盡救治之責,以團隊合作給予緊急醫療最妥適之處置,若有醫療疑義之處,後續將配合調查;新北聯醫三重院區也表示,提告是家屬權利,相關證據都已提供給檢調,後續將全力配合調查。

      

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今天提出三點呼籲:

第一點,期盼政府衛生單位積極協助,與《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》發揮其作用,如新增的醫療機構關懷當事人、第三方機構提供醫療爭議評析與諮詢等。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祕書徐維琪告訴中央社記者,新法無非是希望病家能夠透過訴訟以外的手段獲知真相,避開過往兩敗俱傷的多年纏訟,這次爭議將成為指標案件,各家醫院內部關懷等相關機制各有差異,落實程度將是工會未來關注方向。

        

第二點,呼籲醫院對涉及這次事件的員工應盡完善保護責任,包含確保隱私、提供心理衛生諮詢資源及完整法律協助。不管是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或醫預法,皆強調醫療機構須關懷事故當事人,包含所屬醫療人員,目的在於不讓當事人無助承擔爭議案件的不確定性及病家的怒火。

      

第三點,醫療現場需更多體諒,和對於政府是否照顧醫事人員的關注,醫療行為具有高度不確定性,糾錯手段隨著急重症科別人力流失,護理及其他核心醫事人力大幅度離職,越來越顯得脆弱難以維繫,最終受苦的仍是病家,及醫院內堅守崗位殘存人力,淪為弱勢者承擔最高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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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62 則留言



微正湯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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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這種事匪畜也要扯政治真畜牲無誤

匿名
這是在榨乾親人最後的價值嗎? 要不要乾脆順便申請國賠🙄️

有點死阿瑞斯
怎麼不連綠貢政腐對食安監督不力,而一起提告?這樣可以要更多

匿名
是要錢吧?醫院有保證救命的嗎?

橙心
人在受到創傷心理上就是會這樣, 靜止、轉移、悲傷, 現在是心理創傷的第二個階段, 提吿也要法院判處才有成立, 之後還有三審程序, 法律是會保障人民的, 家屬跟醫生其實都會受到應有的保障, 沒事的

威力口袋深
唉,都是受害⋯⋯何必呢!

匿名
被帶風向了 家屬根本沒這樣說 這報導目前查找最早出於聯合報 有沒有更早的還在找

匿名
看來是想錢想瘋了

匿名
現在是怎樣?你要告的應該是寶林茶室吧?搞不清楚,搞錯重點,

匿名
好的 小林紅麴

田小煜
好會撈哦好棒棒

馬桶蓋仙人
能賺什麼就全告了

台灣法官是恐龍
吉起來 賺起來

匿名
家人過世讓人痛苦,但不該做讓辛勞的醫護人員心寒的事

花蓮壞搔壁虎
看到這種的就算死人了但瞬間就不覺得同情可憐了

匿名
上班之虞還要跑法院,罪名還是莫須有被扣上的!可能無罪但是這些行為這些訴訟都是多餘的,更對醫療人員是心理負擔

匿名
通常家屬是不會這樣的 綠畜真棒

嘉義雞肉犯
人已經過世了,所以趁最後一波撈一筆,是誰的責任已經不是重點,現在家屬能做的就是死人錢能拿多少是多少,這是對於還活著的人唯一有用的殘值。

匿名
家屬:擬究責提告 醫院:已經向檢調提供證據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? 開司法後門喔?

匿名
這種智障家屬實在讓醫護很無言

匿名
冤有頭,債有主! 這位施主妳找錯對象了吧!

匿名
明明是餐廳的問題,卻要告醫院? 啥邏輯? 難道我剛剛喝水嗆到,也可以告妳傷害?!

匿名
醫護人員是人不是神啊!!照這家屬的邏輯是不是所有在醫院死亡的家屬都可以告醫院!!🙄🙄🙄

匿名
可以的話將家屬納入醫療黑名單,可以的話

門文
噁心的家屬

peipei
別再搞醫師了好嗎? 該搞 搞清楚的是餐廳!餐廳!餐廳! 食材、配料、餐具、經手的人 那份餐從製作到上餐桌的過程 每個供應商、餐廳員工都可以去懷疑! 但 到底是砟想的? 人死已不能復生! 但也不能把親人死亡的責任 往院方及醫療人員身上推啊! 難道非把醫療人員搞到失業 甚至被關這樣你就會得到安慰 也會比較快樂嗎? 搞到都沒人敢當醫師了!?😤

匿名
這什麼噁爛遺孀? 想趁機多撈一點是嗎? 妳操他媽的可以去死了!

morningchief
是不是每個人去看病都不能死?要不然就告死醫療人員!台灣還真的是病的不輕啊!

匿名
真的是有病,就說是無藥可救的毒了⋯⋯

peipei
所以是怎樣? 以後只要在外用餐完 有嘔吐、腹瀉、頭昏..... 等症狀 一律都先住進ICU 再說嗎? 都已經有醫師有説了 中毒 由於每個人的代謝速度不同 所以反應的症狀程度與速度也都不相同 更有醫師也說了 從未看過菌類中毒而死亡速度這麼快就的 所以才會有“不排除有人下毒”的說法! 這要如何怪醫療疏失 我實在也搞不懂!?🙄

匿名
一開始不送大醫院家屬自己沒疏失嗎?愛牽連醫護 以後沒人敢做急症和住院部了

鬪魂
可憐啊…供應商、送貨司機、帶他去吃飯的都可以告

台中小五郎
趁機賺一波
匿名

匿名
沒關係啊,告到醫護都切心,以後你們自己生病就自求多福而已啊🤔

匿名
好棒棒啊 以後看還沒有人願意繼續服務呆丸病人喔

匿名
動不動就喊醫療疏失..... 以後連醫護都不會有,喊救命都不會有人救....

匿名
這種不知道能不能告誣告,家屬很難過沒錯,但如果沒任何證據只是感覺醫療人員似乎有疏失就提告,那我覺得誤會這些第一線醫護人員也應該要受到相對應的法律制裁,不然每天被家屬告了要出庭,還要不要救治病患?此風不可長啊。

匿名
原本覺得妳們遇到這種事很可憐,現在覺得妳們的腦袋更可憐

匿名
以後誰敢救 你行你來 臨場醫療本來就跟教科不同 只能盡量做到最好 你今天被蛇咬 不確定狀況下 也沒醫生敢跟你打血清一樣 事出必有因 不吃就沒事 吃了有問題 找老闆阿

Bob Chiu
醫療疏失,就有一些自以為的神經病

看不爽一些神經病的人類
有這種家屬 活該家人死光光 不去聲討造成這個問題的店家 卻來質疑搶救的人員 只能說死了活該

匿名
要不要連家屬也看一下是不是腦子進水了🙄🙄關醫院什麼屁事

匿名
這家人所有健保卡註記一下,搞清楚不是醫院害死你家人的是那個寶林。

羊舌海牛
這種家屬應該判刑,並且全家人取消健保權利,這種亂咬人真詐財應該要嚴峻的法律制裁

超臭葛摩菈
告餐廳阿告醫院幹嘛

匿名
提告是家屬的權益,這我認為沒什麼不對。 接著事實其實很明朗,這種情況很少見(上一次在大陸,再上一次是莫三比克,再上一次是印尼)基本上無藥醫,僅能支持性療法,我相信醫護在不知是中了此毒的情況下,已經盡力給予病患所有治療了,新光那位死者的醫生也說真的惡化的太快,堵一個地方另一個地方馬上又有問題,所以我相信攤開治療病程,有點判斷能力的檢察官都會體諒醫護已盡力了。
匿名
中肯⋯家屬應該也覺得很倒楣。才一碗粿條怎可能吃到命都沒了⋯

顓孫休閒鞋
亂誣賴醫護人員

匿名
又亂咬醫護

sming
可以把這些家屬列為黑名單嗎?以後掛號看到黑名單就跳出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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