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發生在2023年1月9號,我公公是行人正常走在住家巷子裡,被ㄧ台新竹貨運的車子迎面撞上。
鄰居報了警,救護車來了,送到醫院時公公病危,正跟死神拔河,我跟我老公接到通知直接趕往醫院;後來警察來做筆錄時,問司機怎麼能直接撞上行人,同時也跟司機索要事發當時的行車記錄器,結果司機和公司回答行車記錄器沒有錄到,最後還好有好心的鄰居提供當時旁邊住家所拍的監視畫面,看到老人家被沒有減速度貨車直接撞上,壓在輪下,我們的心非常痛!
後續就是公公慢長療傷,短短一個月內開了4-5次刀。右胸肋骨、肋骨幾乎全部斷裂,在這其間,肇事者高*春先生給了一次金慰問金2萬元,其新竹貨運公司理賠強制險15萬,新竹貨運賠償了20萬。
雖然新竹貨運公司人員以及高*春先生只來探忘2-3次,但態度都是冷漠,在醫院的搶救之下公公全身癱瘓卧床,只能仰賴呼吸器生存,這段時間中我們去家陷入了經濟的恐慌,大筆的醫療支出外,醫生更告訴我們要隨時做好心理準備;後來公公住進了醫療安養中心,這其間所有開銷都有我們家屬自己承擔,肇事司機和新竹貨運就沒再做任何關心。
幾次開庭調解後,法院判刑,肇事者6個月易科罰金18萬,陸續開庭,新竹貨運一直拖延理賠,直到4月25號他們只願意理賠60萬。
一間上市公司,行車記錄器沒有,或是被隨意刪除?撞死了ㄧ個人是那麼草率的了事!是不是這樣的事情會一再發生?
在這我希望公司給我們一個公道,也希望這個事件不要再發生在其他家庭身上,大街小巷的貨運車輛到處穿梭。實在沒想過走在家門外也可以無辜被撞到這麼嚴重,讓一個家庭傷心難過和恐慌。
如果有記者媒體看到,我們願意接受採訪,希望這樣做可以讓他們整體行車安全可以完整改善,不要讓更多的行人受害。